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共同体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10月24日,以“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共同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主题的第八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治合作论坛在甘肃兰州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

甘肃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郑高键表示,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基石。协同探索涉外法治问题研究与解决,重在深化法治共识,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法治合作格局,推动法治共识转化为各国合作遵循;聚焦人才培养,深化校际、校所、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培育一批通晓国际规则、熟悉法律制度的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推动成果转化,打通跨境法律服务渠道,搭建高水平区域法治协作网络;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法治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质量迈进,携手谱写丝绸之路法治合作新篇章,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惠及沿线各国人民。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季吉特科娃·扎娜拉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国国情不同,法律必然不同,因此加强沟通协调十分重要,要把差异讲清楚、把不确定性降下来、把互信建立起来。中哈理论家应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哈中投资合作比较法研究,发布法律资源指南及配套的指导意见,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提出,涉外法治服务国际化应立足现有国际法框架,采用综合性涉外立法界定标准,明确传统、重点和新兴领域的不同立法需求,构建科学完备、有机协调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中联部“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秘书处主任孙炳辉表示,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探索建立磋商、调解、调停、仲裁、诉讼一体的综合解决机制,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谷岩谈到,深化包括仲裁在内的国际法治合作,共建法治保障体系,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之一。要积极回应市场新需求,推动业务规则、办案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尊重各国发展差异,降低因不了解对方发展环境而增加的成本,促进国际商务规则衔接。

论坛设开幕式、主旨演讲、圆桌对话、专题研讨等环节,共同凝聚法治共识、共享法治实践经验,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夯实法治根基。

论坛由“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指导,甘肃政法大学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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