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24日,“中国式现代化与全球社会政策创新:互鉴与共进”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2026年学术年会暨第21届社会政策国际论坛在吉林长春举行。与会学者围绕中国社会政策的理论自觉、民生保障的制度创新、全球视野下的政策互鉴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扎根本土实践的理论探索
中国社会政策不能停留在西方理论的“本土化”,而应从自身历史和实践中寻找理论根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团认为,西方福利国家长期存在生产归市场、分配和保护归国家的二元结构,社会投资和资产建设理论也多以个人为单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把生产、分配、公共服务和共同体建设纳入同一制度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特殊法人、盈余回馈和公共责任等制度安排,体现“义利并举、经社协同”的底层逻辑,为统筹效率与公平、个人发展与共同体建设提供新的理论坐标,也为全球社会政策创新提供可供比较的中国经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熊跃根提出,平台算法和数字技术不断加速生活节奏,形成“压缩性时间体制”,使工作与生活边界模糊、职业倦怠加剧,并带来灵活就业者责任归属和社会保护难题。面对数据化决策、政策直达和实时反馈,需要重构形成于工业社会的社会保险制度,使21世纪的技术发展真正服务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公民依法获得救助的法定权利,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为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研究部主任韩克庆认为,其实施细则需要重点处理五个方面的问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救助时,应区分家庭与户籍,建立反映家庭规模、结构和照护负担的等值测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结合居民收入、支出和地区差异动态调整;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避免分担机制产生激励扭曲;细化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及服务类救助的制度衔接;在坚持政府法定责任的前提下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厘清社会救助与慈善的边界,以增强制度的精准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岳经纶认为,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和社会服务本就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内容,均等化的本质不是资源的简单平均,而是公民社会权利跨越户籍、地域和身份得到实质兑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建立法定权利、均衡资源配置和专业服务递送三类机制,并完善申诉救济、多元供给和数字社会底座。其最终目标不是形成一组投入数据,而是持续增进社会团结、公民身份平等和基本生活保障。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
“品质—公平”范式主张把社会政策的公平关切从收入和资源“有没有”扩展到公共服务“好不好”。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李迎生提出,生活品质不仅包括稳定的物质生活,还涵盖教育、医疗、养老、精神文化、社会参与、数字尊严、生态环境及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可及性。该范式并非取代再分配,而是把调整对象由收入差距拓展为生活品质差距,政策工具由现金转移拓展到优质服务、空间可及、数字赋能和能力建设。相应的评估也应纳入服务质量、尊严、参与和主观获得感,使共同富裕既表现为收入增长,也体现为人人可感的品质生活。
南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关信平表示,面对人民需求升级、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引发的就业分化及地方财政压力,民生投入既要适度增加规模,也要提升公平性、效率和实际收益。应提高社会保险均衡性,扩大养老、育幼、助残等普惠服务,加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和财政转移支付,优化税收及投入结构。同时,还应处理好福利扩张与财政约束之间的关系,形成可持续的社会共识,使社会政策和“投资于人”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青年期的拉长”本质上是生命历程制度化遭遇去同步化的结果,折射出政策供给的时间错位而产生的制度张力。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贾玉娇认为,晚就业、晚婚育和青年期延长与教育、劳动、住房和福利制度之间的时间错位密切相关。青年通过延长教育、频繁就业转换和透支未来收入应对压力,却可能形成时间套利、“悠悠球效应”和累积性“疤痕”,部分群体甚至被既定社会时钟排除。社会政策应从固定年龄门槛转向生命事件触发,从线性过渡转向韧性缓冲和可携带保障,并加强教育、就业、住房与家庭政策协同,为处于不同生命阶段的青年提供公平可及的时间资源与人生机会。
在互鉴中推进社会政策创新
不同于以本国公民权为中心的政策,全球社会政策关注人类发展、跨国移民、资本流动、国际劳工标准、环境、人权和技术治理等。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林卡表示,逆全球化、贸易保护、战争冲突和国际组织资源不足加剧全球治理碎片化。与此同时,全球南方合作和人工智能发展也创造了新的空间。社会政策研究应坚持人类发展、人类安全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保持跨国对话,避免全球社会政策研究走向阵营化。
当前,东亚正在进入人口快速收缩时代。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讲座教授、日本女子大学荣休教授沈洁提出,社会政策除关注生活质量和风险预防,还应将“生活可持续性”纳入核心目标,以生活过程和生活结构为基础建构整体性的“生活政策”,克服部门分割和政策碎片化。
荷兰学习促进福祉研究院执行院长多米尼克·理查德森提出,应以全生命周期的“照护社会契约”整合儿童、老年和残障照护,强化性别回应、社区协调、专业队伍建设及家庭照护者支持。照护不是单个家庭的私人负担,而是促进儿童发展、就业、性别平等和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设施,也是一项高质量人力投资。
政策研究不能只追求统计显著性,也应公开价值前提,通过对照设计、社区协商和公众参与判断政策目标的优先次序。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赵德余提出,政策研究可将思想实验、政策实验和行为实验纳入统一分析框架。思想实验用于澄清公平、效率、权利和公共利益等价值冲突,政策实验用于比较不同制度方案,行为实验则检验真实社会中的组织与个体反应,三者可以相互转化和反馈。实验方法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政府、学者与公众展开有效对话,提高政策证据的可靠性、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实施方案的可接受性。
会议由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主办,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吉林吉大致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展会务服务分公司、吉林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社会建设》编辑部、《社会政策评论》编辑部、《社会政策研究》编辑部、《广东社会科学》杂志社、《青年探索》编辑部、《学术论坛》编辑部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