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元元,刘伟琪,海龙在《西北人口》2025年第4期撰文指出:社会组织参与是推动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策略,对填补农村养老服务缺口意义重大。从理论逻辑上看,社会组织参与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转型、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践具有重要价值。文章深入探讨了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实践案例,结果显示:社会组织参与可以提升互助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多样性和专业性,助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然而,社会组织在农村互助养老领域的参与仍面临制度规范不健全、资金筹集不充分、专业能力薄弱以及社会认知偏差等多重障碍。基于此,需要从多维度探寻应对问题的有效良方:一是从制度层面,强化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互助养老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支持,实现社会组织的制度增能;二是从结构层面,实现内外部结构调整优化,提升社会组织专业能力,推动社会组织的个体增能;三是从关系层面,构建社会组织与多方联动机制,协同多元主体实现社会组织的合作增能;四是从认知层面,协助老年人树立互助价值观,促进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的主观增能。以此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互助养老的优化改进,并在专业化构建中促进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