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贺翔,马华在《经济体制改革》2026年第3期撰文指出:释放农村内需潜力是促进农村消费与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关键举措。回溯“十四五”时期,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态势向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提档升级趋势显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释放出强劲的农村内需潜力。但由于现阶段存在扩大消费规模的收入基础薄弱、提高消费能力的社会保障缺位、高品质消费有效供给相对不足以及畅通消费循环的市场环境待健全等问题,我国农村内需潜力释放面临较大阻力。基于此,结合“十五五”时期国家重点发展方向,从瞄准“能消费”、促进“敢消费”、聚焦“乐消费”与激发“愿消费”四个维度出发,拓宽可支配收入来源,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铸牢社会保障根基,提振农村居民消费信心;培育高品质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内容转型升级;完善基础消费环境,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能,以期为释放农村内需潜力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