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若尘在《贵州社会科学》2026年第3期撰文指出: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已普遍转化为网络数据形态,其被过度收集、泄露和滥用的风险持续加剧。我国以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为保护对象的相关规范,确立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特殊规则,对上述重难点问题作出了初步的规范回应。然而,作为一套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保护体系,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仍难免存在诸如基本原则适用冲突、核心规则潜藏风险以及规范内容留有盲区等粗疏与不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完善进路需着力于明确基本原则间的适用关系,修正核心规则中存在的风险内容,并系统增补旨在实现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专门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