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万龙在《中国农村经济》2026年第2期撰文指出:农业新质生产力作为第四次科技革命催生的产物,正推动农业的业态属性、生产要素、产业边界发生根本性、革命性变化。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已对现有农业产业的生产要素产权制度、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利益分配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相应的政策和管理体系提出了挑战。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已成为必然要求。这种新型生产关系以及与之适应的上层建筑包括:构建更为清晰合理的数据产权制度、更为有效适应的产业组织模式、更为包容共享可及的利益联结机制、更为开放的“新三农”政策体系、更为灵活的农业公共管理体系以及更为交融的农业科技范式。唯有如此,才能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扫清障碍,以新型生产关系激活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乘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