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清在《北京大学学报》2026年第3期撰文指出:追求“不朽”的精神价值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特点。从春秋时期至晚清,哲人们对“不朽”这种精神价值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先后提出四种“不朽”论:春秋时期,叔孙豹提出“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论;唐代中期的李约倡导“立功,立事,立言,立法”的“四不朽”论;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主张“立德、立教、立功、立名”的“四不朽”论;晚清的魏源则创新性提出了“立德,立功,立言,立节”的“四不朽”论。就入世和出世的视角审视,从叔孙豹“三不朽”论发展到魏源“四不朽”论,经历了由“奠基”至“歧出”至“复归”再至“超越”的逻辑展开过程。“不朽”论不但对我国传统社会培养理想人格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