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法学前沿暨《文化法学原理》编撰学术研讨会”召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5月23日,由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文化法学前沿暨《文化法学原理》编撰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召开。与会学者围绕文化法学基础理论、教材编撰、制度完善及执法实践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助力构建中国自主的文化法学知识体系,回应新时代文化法治建设需求。

会议现场  主办方/供图

在学科定位方面,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熊文钊认为,文化法学是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法学学科建设应从基础概念、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与范畴体系等方面推动形成逻辑严密的学科原理体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将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纳入基础研究。山东大学教授肖金明认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贯通融合为根本指引,突破传统部门法学思维,以文化治理理念引领学科建构,加快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谢桂山认为,当前,文化法学发展亟待补齐短板。应立足“两个结合”,推动文化法治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文化战略。

在基础理论方面,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教授石东坡溯源中华传统法治文明,提出周公制礼作乐与孔子编订“六经”奠定了文化法学的制度框架与价值源头,其历史基因对当代“三大体系”建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教材编撰方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审许琳结合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七个着力”实践要求,探讨了文化法学建设的核心方向,并就文化法与传统宪法及部门法的关系、渊源体系等基础理论问题提出看法。

在制度完善层面,青海民族大学副教授王楚克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拓展了文化法治范畴,应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间寻求动态平衡。在执法实践层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金国坤剖析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性质界定、层级监督及与复议诉讼衔接上的三大争议,呼吁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权责关系。河北工业大学教授田文利提出,人工智能给文化执法带来全新挑战,核心在于价值导向把控。应从逻辑、伦理、法律筑牢三道防线,实施三级管控,守住人文与法律底线。

会议同时围绕我国公共图书馆地方性法规、中国文化法的历史演进与治理逻辑、文化产业法社会价值的社会效益优先、文化市场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新型违法形态的治理、公共文化服务法的权利基础与实现机制、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文化新业态执法中的适用等前沿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执行所长冯威在总结中表示,未来需继续围绕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主线,深化宪法基础与基本范畴研究,加快推出特色教材论著,并持续跟踪人工智能、文化新业态等前沿问题,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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