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萍,周绍杰在《东南学术》2026年第1期撰文指出:构建农民退休制度是健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和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全面考察和深入分析美国的法定养老保险、德国嵌入农业政策的农民养老保险和提前退休制度、日本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适时调整,可为我国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提供参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顺应农村人口趋势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应以农民退休制度衔接农村养老保障与适度规模经营,以农村集体作为有力承接,开展农业政策与社会政策相结合的制度探索,建立与土地退出相挂钩的农民退休制度框架。具体可从明确政策时机,试点推行农民退休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尽快出台弹性制度设计;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农民退休养老保障;赋权强化监管,规范集体土地生产经营等方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