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宪荃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6期撰文指出:在数字媒介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背景下,数字自律作为主体性实践需要超越纯粹理性分析,探讨其实践机制。研究从情感与实践两个维度构建分析框架:在情感维度中,理性与情感交互驱动自律实践,个体情感体验与理性能力共同构成内在动力,展现了情感在数字自律中的建设性作用;在实践维度呈现从个体层面的数字戒断、时间管理、健康监测等工具理性行为,到通过交往理性形成公共自律文化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表明,数字自律既是个体应对媒介控制、平衡技术依赖的积极实践,更通过集体实践实现了从个体自律到公共文化的转化,为数字时代的主体性重构提供了实践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