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凯惠在《学术研究》2025年第12期撰文指出:宪法序言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语言表达形式是宪法序言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研究新的生长点。就主权者“人民”及主权客体的语词表达而言,“中国人民”“中国各族人民”“全国各族人民”分别是主权者“人民”的同一性、民族性、非集合性语词表达,“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别是主权客体的传承性、专有性语词表达。语词按照一定结构组成宪法序言的语句。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的语句具有陈述性、肯定性、一维性、主动性的特征或表现形式。密切关联的语句组成宪法序言的段落。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的段落有大小层次之分,最小的段落是自然段,最大的段落包括历史叙事、政治决断和确定效力三大段落。研究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的语言表达形式,对理解、解释、实施宪法,对构建中国特色宪法话语体系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