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军在《贵州社会科学》2025年第11期撰文指出:在数字媒体的推动下,微短剧以去历史化的“诱惑法则”、远离现实的“快乐原则”和指向当下的“欲望叙事”,对传统叙事体系的“现实原则”发起挑战。它通过解构现实规则、悬置道德评判等叙事策略,成功地获得受众的情感共振,但也映现出数字文明时代的深层悖论: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用故事来对抗存在的虚无,却又亲手将故事肢解成一个个感官的碎片。因此如何在微短剧“快乐叙事”的底层逻辑层面,完成对中国微短剧“何为快乐”“何以快乐”的追问。并在此基础上发现,中国微短剧“快乐叙事”与社会转型期个体精神需求之间的“结合点”,对于尽快推动其从感官层面的快乐叙事走向感官与精神的双重快乐,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此本文认为,个体的觉醒,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意义的指引。相反的是,身处激烈的社会转型期,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意义”的指引和救赎。所以,要想重建微短剧的叙事“灵韵”和时间“芳香”,就必须恢复它对个体的真正关心和其“欲望叙事”的一体两面,“微而不弱、短而不浅”,并在此基础上重建其叙事逻辑的“快乐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