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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切忌兼“三职”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湫坡头中学 罗宏博 2015年04月10日 16:33

随着新课程的改革,要求教师不应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做教书匠,更重要的是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那么,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我认为,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切忌兼“三职”。

一、教师切忌兼任“医护员”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活力。

兴趣是推进积极开展创新思维的动力。在教学双边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使学生真正投身于师生双边活动之中,学习兴趣至关重要。因此,教师必须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就要注意多给学生以鼓励,比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让学生回答问题时,难免有部分学生回答错误或闭口不言,教师应及时给予鼓励,可采用温馨式批评法,实话虚说,切忌直言批评,以免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失去生机。

2.活跃学生思维,增强创新意识。

比如,在一节美术课堂上,我要求学生结合自己平时所学到的美术知识,并联系实际想象着画一幅画。话音刚落,同学们都开始动笔……10分钟后大家各自拿出了自己的作品。全班52名同学,其中51名同学所画的动植物都很逼真,栩栩如生。可是,有1名同学所画的却是深绿色的土豆蔓上长有三个又红又大的西红柿。当这位同学拿出自己的作品时,惹得全班同学大笑,议论纷纷。教室里顿时就像菜市场,他也涨红了脸。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画时,这位同学用微弱的声音回答道:“如果土豆蔓上能结西红柿,地下长有土豆,地上长有西红柿,这样可以节省好多土地资源呢!”对这位同学的回答,我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加以鼓励。其他同学也赞叹不已,随之跃跃欲试。这样活跃了学生的思维,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搭建了平台。

二、教师切忌兼任“看守员”

1.“看守”扼杀学生活力,阻碍学生思维发展。

活泼好动是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生理特点,特别小学低年级学生有意注意的时间有限。可纵观我们的教育,有的教师无视学生的这一生理特点,忘乎自己的职业是教师,却扮演了一个“看守员”的角色。整天对学生严防死守,所谓的对工作 “尽职尽责”,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扼杀学生活力,摧残幼小心灵。在教学中,学生对一些问题可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想和同桌讨论自己的看法,可处在“看守员”的视线范围内,稍有举动就会受到指责,只得忍气吞声。这样学生的活力被扼杀,没有活力的学生,要谈思维的发展那岂不是空中楼阁!

2.教学贵在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

自觉是出色完成工作的根本所在。一名犯人在看守员的驱使之下是无法出色的完成一项工作,而一名科学家搞一项科学研究,无人督促却能投身于工作中,积极思维,反复试验,以求取得成功。其实我们的教学工作也有着类似之处,教师不应“看守”学生,应大胆放手,要求学生积极思维,注重对学生学习自觉性的培养。变“要学生学”为“学生要学”,使学生真正从内心投入到教学双边活动中去,以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三、教师切忌兼任“审判员”

1.“审判”使学生的思维教条化。

在教学中教师兼任“审判员”直接影响着学生思维的发展,“审判”内容是学生思维的镣铐。课堂教学结束后,有的教师为了巩固自己所授的知识,无形中就扮演了“审判员”的角色。逐个问题提问,学生的回答必须是自己授课时所讲的公式化的答案,如若有差异则动用“刑具”。面对这样的“审判员”,学生有别的想法不敢说,只能机械地背诵老师所指定的答案,以便在“法庭”上顺利通过“审判员”的提问。长此以往学生的思维教条化,毫无求异思维,何谈创新思维?

2.“审判”破坏良好的师生关系。

师生之间要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在教学中教师就需要修炼一颗仁爱之心,使每个学生都感到太阳般的温暖,不应站在“审判员”的角色,把每个学生当作要从其口中了解案情的“犯罪嫌疑人”,始终以冷面相待,严词审问。教师的表情,语调直接影响学生对自身的态度。一名教师如若长期这样所谓的“严抓狠管”,只能逐渐疏远与学生的距离,破坏良好的师生关系,影响教学效果。

总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应更新观念,以现代教育理念面对学生,树立“仁爱思想”,既当学生的师长,又当学生的朋友,使学生在爱的环境中生长,身心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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