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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永远在路上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吕剑飞 2018年10月15日 16:37

自2007年大学毕业,我就开始了教书生涯,担任高中化学教师。一路走来,有笑有泪,感触颇多。

作为教师,要爱学生、关心学生、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在教学上,自己的业务要精益求精,还要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特别是研读了新课程理念后,我觉得不但要教学生“学会”,更要教学生“会学”。于是,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我于2012年3月,开始了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之路:自主学习、疑点反馈、合作探究、个人展示、教师点评、自我检测。课前我根据学生实际,对我要上的每节课都设计了导学案,让学生以导学案为引领,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自己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让学生在课堂上通过对问题的分组研讨得出正确的结论,演绎自己的思维过程,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只对学生进行组织、点拨和激励。我坚持在课前亲自翻阅每个学生的导学案,以便督促学生克服惰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并及时发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个体差异。经过我和学生们的不断探索、不断努力,我发现我们很快学会并驾驭了这种课堂模式,学生们课前的自主学习越来越扎实,自主学习的动力十足。课堂中学生讨论激烈、展示环节非常自信,学生得到认可与肯定时特别喜悦与兴奋。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也因此被授予“构建高效课堂先进个人”称号。

化学学科不同于别的学科,化学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社会。所以化学课堂一定要联系生活,才能使枯燥的化学知识形象生动,我们要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吸引和感染学生,用贴近生活的比喻使难懂的化学理论变得深入浅出。例如:每届高一新生要学的第一课是“从实验学化学”,我提问的问题是:先有生活还是先有化学?先有实验还是先有化学?当同学们弄清楚问题后。明白化学的主线就是:生活——实验——化学——生活,学会用化学的眼光看生活,就会用生活的态度学化学。

在讲授“醛”知识的时候,我问同学们:“甲醛有毒吗?”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有。”我接着问:“甲醛有害吗?”同学们还是异口同声地回答:“有。”我反问:“真的有害吗?”这时一位同学站起来回答:“甲醛是有害的,我看到过新闻报道,说一些家具或者装修材料里甲醛超标危害人体健康。”我继续问:“一些家具或者装修材料里甲醛超标,是甲醛自愿的吗?是它主动去危害人体健康的吗?”这时候这位同学接着说:“老师,甲醛有毒,但它是否有害完全取决于使用它的人,一些家具或者装修材料里甲醛超标,这是一些商人缺乏社会责任感造成的。”我说:“很好!作为学习化学的中学生,我们应该为甲醛‘平反’,不能‘谈醛色变’。甲醛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化工原料,可以制成酚醛树脂,低端的可以制作灶具的手柄。超纯净、超均匀的酚醛树脂还是制造芯片的核心材料。”最后,同学们形成共识——甲醛有毒,但不一定有害。学习化学知识应该为社会服务,而不是危害社会。

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泉水,而且是不断更新的一泉活水。我深知其中的道理,在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我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钻研业务,并尝试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或成功或失败我都会不断反思,并及时把我的困惑或感触写下来。近年来,我笔耕不辍,有多篇论文在《中学化学》《数理化解题研究》《中学生理科应试》等报刊上发表,主持并完成省级课题五项,课例“烷烃和烯烃”获国家三等奖。

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奉献给我热爱的教育事业,我的教育教学工作永远在路上……

作者简介:

吕剑飞,任职于陕西省乾县第二中学,陕西省教学能手,咸阳市教学能手,乾县高中化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专家库成员,陕西省高中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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