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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盗版字典寒了谁的心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谭建新 2013年07月15日 17:44

花正版的钱,买盗版的货。这样荒诞的事情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当这种事情的主体竟然是地方政府时,就不得不令人“大跌眼镜”了。从招投标到采购验收,环节多多、程序多多,只要任何一个环节较真起来,这连主编都不存在的盗版书,怎么好意思以政府项目的形式发送到孩子手里?就拿验货环节来说,譬如《政府采购法》第41条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事实上,即便《新华字典》的真伪用肉眼难以鉴别,一般的验钞设备足以轻松分辨真伪:只要用紫外线灯光照射《新华字典》扉页的防伪标识就会出现“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的字样。如此看来,当地政府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盗版字典“盗走”的是权力作为的严谨与公信,更容易令人产生寻租或自肥的忧虑,但用在孩子们的教育上,却着实令公众“寒心”。字典是孩子们的“老师”,特别是在农村,一本字典往往可能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可如此“问题字典”一旦分发下去使用,必然会对农村中小学生的学习产生误导,贻害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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