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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专业评价组织 强化评价管理功能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陕西省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会副秘书长 刘天才 2014年07月29日 10:41

教育评价地位的提升及有效开展,是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深入发展需要突破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我国在教育评价方面的总体水平未达到应有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评价本身未得到应有重视;评价组织和机构不健全、不专业;评价体系未形成;评价专业人员奇缺;评价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以至大家形成共识的是:教育评价影响或阻碍了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及教育质量的提升。

构建教育评价体系是复杂的,这里仅就专业化评价机构的培育提出如下观点和建议:

教育是科学,建立和培育专业化的评价机构就成为教育评价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何为专业机构

所谓专业机构是指拥有专业研究和专业服务领域的组织机构。而专业机构的标准有:

1.拥有明确的符合教育规律的价值追求。

2.拥有明确的专业研究和服务内容。

3.拥有自己的结构合理的专业研究和服务队伍,且这种服务不仅涉及评价本身,还应当延伸到评价后的提升(如同行医者既能诊断,又能治疗)。

4.具有研究和实践的经历和业绩。

5.拥有研究和实践的基地。

应当强调的是,许多人用商业经营的思路对待教育及其评价,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对教育的发展有害而无益,应当予以特别关注。

二、如何培育教育评价专业机构

1.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评价机构的作用,在使用中促进其成长。

2.鼓励高校和已有教育研究机构组建教育评价研究机构,完善和壮大我省的教育评价专业组织。

3.设立教育评价硕士学位点,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

三、如何使用和管理教育评价专业机构

1.资质认定,动态管理

省教育厅对省内组建的教育评价机构,依据已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具备进行教育评价的资格,并对其资质进行分级,颁发相应资质证书。每隔一定周期,对已获得资质的机构进行再认定。

2.任务驱动、合理使用

已具备资质的机构向有关政府和学校申请承担教育评价任务。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评价任务在不同教育评价机构间的合理分配,以确保评价的质量。

3.措施多元、促进发展

教育厅应通过制定政策、资质认定等多种措施,引导、支持教育评价机构的设立和发展,促进其尽快成长。

4.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教育厅应依据教育规律和管理需要,尽可能整合各种评价资源,控制评价频次,提高评价效率,以免对地方和学校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教育评价虽有难度,但以我省所拥有的实力,我们应当也一定会走在前列。陕西省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会愿与同行共同探索,为我省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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