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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几点意见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马三焕 2014年07月29日 10:40

近来,民办教育协会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管办评分离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拟研究成立“陕西秦盛民办教育评估中心”,准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批登记,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

据统计,目前我省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4959所,在校学生145万余人。其中,民办普通高校18所、独立学院12所,在校学生26万余人。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水平正在处于大力提升的过程之中。民办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办学情况参差不齐。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之外,也需要社会评估组织、家长、社区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正确引导,共同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高教育质量。

民办教育评估中心隶属于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协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可作为依托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评估队伍的建设中,我们将依托教育部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建立评估专家人才库,根据评估对象、目的、要求的不同,有针对性进行力量组合,根据需要开展培训,确保评估队伍的专业素质。科学的评价体系要体现有关教育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现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义务,体现社会和广大民众对教育的诉求,做到科学、客观、系统、全面。评估中心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建立严格的自我约束机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评估结果合法有效,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和咨询意见。

民办教育评估中心属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社会各界委托开展评估工作。主要是对本省市县(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的教学状况和办学行为进行评估和认证,提供有关评估报告;开展教师职务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评价工作;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教育质量和区域教育状况进行监测,向社会公布教育评估结果,发布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状态数据和教育质量信息;对学校自我评估和接受外部评估进行业务指导,提供发展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等咨询服务;对学校(机构)自我评估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教育评估专题培训,进行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和改革实验;开展教育行业(或专业)认证等社会性评估活动,研究构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教育评估理论、标准、技术等方面研究,开展教育评估等方面的交流与活动;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独立学院、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进行督导;通过评估反馈机制,给政府决策与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和考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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