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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价改革为突破口 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探索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汉中市教研室副主任 郭建军 2014年07月29日 10:37

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科学手段,通过系统的收集信息资料和分析整理,对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价值判断,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当前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体系在不断改进中,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行政主导,缺乏足够的权威和公信力;不全面,只重视学业成绩,不能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不多元,只强调了自上而下的单向评价,不重视多维度的评价;非全程,只注重结果评价,忽视过程评价。教育评价的责任和义务一是把评价权交给教育教学专业机构;二是要自己主动申报或者自觉接受专业教育教学评价机构的评价。只有这样,管办评才会有法可依,才会依法治理。

教育评价的一般步骤是:一是确定分析评价目标,指定评价方案,做好评价的准备工作;二是选择评价开始时间,搜集评价对象信息,并加以整理;三是分析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论;四是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善评价对象行为,达到预期目标。

教育评价原则主要包括一是效用评价,二是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三是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四是他人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

教研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完善教育评价体系这其中就包括指导教育评价的评价方式的改革。首先,同行专家评价学校。其次,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三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及时引导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外部监管和内部自律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在具体操作层面主要有以下建议:首先要以评价改革为突破来推进“管办评”分离,关键在于评价主体的确立、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及评价结果的运用这三个因素。其次,教育评价专业队伍的建设,应重在对评价实施者进行专门培训,而培训的前置条件是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出台,评价指标体系是教育评价的纲领性文件,在研究制定评价体系时,应充分征求各类学校即评价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精要,要突出重点。

总而言之,管办评分离的改革核心就是依法治理教育,就是要促使教育走向全面的依法治校时代,建立制度体系、决策程序体系、信息公开体系、监督体系、自主办学体系和专业评价体系等诸多方面的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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