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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教育评估工作新机制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 作者: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东红 2014年07月29日 10:36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榆林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工作。

一是建立教育评估(评价)归口管理机制。按评估对象来分,教育评估可分为学校评估和区域教育工作评估两大类别。我们要加快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体系,逐步实现教育评估资源和评估信息的沟通共享。

二是构建教育评估的多元主体。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必须建立一批主体多元、专业化、高水平的教育评估机构。我们准备学习借鉴山东潍坊市的成功经验,组织近年来退到二线的名师、名校长和督导室、教研室的老领导,成立民办性质的教育评估机构,组成专家团队,提供有偿服务。市、县区教育局或督导室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这类教育评估机构承担学校综合评估、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

三是创新教育评估方式。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主体,实行直接评估与委托评估相结合。对县域教育的综合评估,目前我省主要有“双高双普”达标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教育强县等评估验收工作,涉及教育政策、管理体制、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有的涉及保密事项,不宜交给民办机构评估,应当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各类学校的综合评估或教学质量评价,可以由本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直接评估,也可以委托上级、下级或外地的教育督导机构评估,还可以委托社会机构进行评估。

四是建立教育评估结果公告制度和问责制度。要坚决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的倾向,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估理念和工作机制;要完善教育评估报告发布制度,注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使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明确教育评估结果是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还要注重指导学校正确运用评估结果,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切实起到以评估促建设、促管理、促发展的作用。

五是加快推进教育评估手段的现代化。要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研制网上评估系统,建立教育评估资源库,定期采集县域教育和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逐步实现终结性评估与过程性、发展性评估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教育评估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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