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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来源:陕西教育综合版 2013年12月02日 11:31

全面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陕西省人大《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汇报会上的讲话

李兴旺

2006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2008年10月,省人大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我省的《实施办法》出台早、理念新、针对性强,通篇体现了均衡发展的方向和素质教育的灵魂,是全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细化明确义务教育工作职责。按照“国家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省教育厅提请省政府编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市(区)政府做好领导指导、督促检查和经费筹措、危改补助、学生资助等工作;县级政府负责制定辖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中小学设置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管理、教师职称评定、建设项目审批和用地等;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开展县域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并对县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千方百计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城乡一体的免费义务教育,五年来落实149.96亿元,免除了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为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50余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我省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幅度很大,2007年是小学190元,初中240元;2013年是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1100元,寄宿制中小学再增加200元,高于国家基准定额300元。

二、抓好四个关键环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师队伍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学校管理,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四个关键环节。
畅通新教师补充渠道,我们按照“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考制度;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和“硕士培养计划”,已为8个市34个贫困县招聘特岗教师4301名、教育硕士164名;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今年的培训经费达到1.3亿元,用了5年时间完成了第一轮全员培训;着力打造骨干教师体系,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流动。
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学校340所。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135个,面积12.6万平方米。投资4.25亿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53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188个,建设面积124.8万平方米。投入120.6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学校3825所,对全部校舍实行了信息化管理。
稳妥调整中小学布局。2012年我省有小学7994所,比2005年减少12717所,校均293人;初中1765所,比2005年减少705所,校均745人。我们要求,各市县必须先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再合并调减学校,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确保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必须根据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开发区和大型小区建设等情况,提前规划、按标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确保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覆盖。
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要求中小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推进课程改革。积极扶助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城区学校扩容改造项目,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指导西安市“大学区管理制”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机制。

三、加强教育督导,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
在全国率先建立,“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机制,到2018年所有县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已有41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评估验收,在开展县域教育督导评估的同时,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还对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开展教育经费专项督察制度。自2007年以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对10个市本级及10个县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近3年共查出不到位的教育经费9.85亿元,已责令有关市县整改。
建立学校评估工作新机制。从2009年开始,创新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每年评估6000所学校、每3年一轮。今年,启动了第二轮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316工程”,主要在规范办学行为、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负增效上下功夫。
有序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工作。目前我省已经建成“教育强县”24个,一县均投入5亿元以上,县域内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的差距明显缩小。各类教育发展水平都有较大提升。

四、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整治办学环境

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创建平安校园,设立校园警务室3859个。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灾能力。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专门督查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对延安进行灾后校园安全排查,并予以专项经费支持。
加大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2012年,省“治理办”共受理教育收费投诉184件,通报乱收费学校20所,处理相关责任人84人,清退违规收费338.78万元。2013年7月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调研基础教育工作、要求一旦发现乱收费行为,先免校长、再追责任。省教育厅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举措。联合西安市政府以及监察、纠风、财政、物价等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标本兼治,强力推进,有效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8月26日,省政府召开基础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落实政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再次作出部署,一方面帮助学校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一方面对义务教育乱考试、乱招生、乱收费、分重点班、挤占体音美课时、优秀教师无序流动等问题提出禁令、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督查落实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5月初,全国人大调研组来我省督查《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对西安、延安、商洛进行实地督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省教育厅认真研究全国人大的反馈意见,经过自查,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困难大。义务教育整体质量不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农村教育资源“多而不优”,许多学校达不到省颁办学标准。城区教育资源“优而不足”,城市新区、新建小区教育公共资源严重不足。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存在明显差距,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择校热、乱收费、“大班额”的问题比较突出。
教师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农村中小学教师总量够,但老龄化比较严重,学科结构不合理,体音美、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紧缺。优秀校长和教师过度集中在个别城市学校,造成城乡教育质量差距。教师的理念需要更新,一些地方课堂教学模式陈旧,依然把“苦教苦学”当作法宝,现代教育手段和教学技术应用较少。
教育教学质量亟待全面提高。尽管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呈稳定提升态势,但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从国家的质量监测结果来看,不少指标低于平均水平。素质教育的理念落实不够,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问题没有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省教育厅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义务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全社会重教兴学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教育督导,做好县域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实施学校督导评估“316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三是以高效课堂为重点,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四是研究解决教师结构性偏差问题,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流动,加强骨干体系建设,促进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双提升。五是抓好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加快标准化学校改造步伐,在城市主要是扩容改造,在农村主要是改善条件。六是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省教育厅将全力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希望通过检查调研帮助我们找出问题、提出对策,我们将认真整改、积极落实,努力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本文为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李兴旺在陕西省人大义务教育执法动员大会上的工作汇报,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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