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克正在《理论视野》2025年第2期撰文指出: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了诸多领域的创新变革,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大数据应用、智能算法推荐和算力革命为核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向纵深发展,也引发了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的安全挑战、信息内容的无序生成及传播风险、技术迭代引发人的异化加剧等科技伦理问题。基于以伦理先行抑制人工智能技术的非中立性、以伦理底线确定人工智能技术的价值排序、以伦理补位弥补法律作用的局限性的逻辑,需从立足科技为民、强化责任机制、推动协同治理和提升数字素养维度出发构建科技伦理治理机制,以实现人工智能技术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