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利、李晶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8期撰文指出: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制度,在立法上未能将其从成年人执行制度中独立出来进而采取差别方式教育和改造未成年人,在实践中亦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监禁刑的适用率居高不下、未成年犯的分类制度过于简单、社区矫正的实务操作尚需细化以及犯罪前科的负面影响难以消除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应采取更为科学的方式,以体现缓和、人道的原则。建议:(一)健全未成年犯的分类制度;(二)丰富监禁刑的执行方式;(三)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四)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五)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机制,以期促进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制度更加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