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敏慧、陈志超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5期撰文指出:为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我国实施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在降低诉讼门槛的同时,原告滥诉风险明显增加,从而侵害被告诉权。以裁判文书网中的101篇裁判文书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存在因恶意诉讼、送而不达等导致缺席判决,侵害被告诉权的问题,破坏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针对这些问题,探寻出通过对原告撤诉后再起诉进行合理的限制、健全诉讼文书送达方式、赋予缺席被告异议救济和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完善被告诉权保障的解决路径,以期在实践中对缺席审判的被告诉权提供更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