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丽、李朝霞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4期撰文指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人体功能过程中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非预期的有害反应,一般会发生在临床试验阶段与药品上市阶段。近年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时有发生,但存在缺乏救济制度和法律适用困境等问题。可以借鉴国外药品不良反应的保险救济模式和基金救济模式,完善我国法律救济措施:(一)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办法;(二)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基金制度;(三)建立强制责任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