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娜、杨沁芸在《西部学刊》2024年第23期撰文指出:我国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出台前构筑了以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和国际礼让原则为基础的两条路径,以应对外国法律与措施超出合理幅度的不当域外适用。该办法的出台本是为这种法律应对提供帮助的良好契机,但呈现出的“严解释、不轻用”的态度却难以为抗衡不当域外适用提供真正助力。同时,美国冲突法中以利益分析为核心的法律选择方法为阻断法的效力发挥带来了挑战,积极执行与适用阻断法可以成为破局之道。只有通过转变法律态度、设置清单制度、加强域外抗辩等方式着力强化阻断法的法律功能,才能切实达致阻断法的法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