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晴在《中国文学批评》2024年第2期撰文指出:强人工智能的文学“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颠覆人类文学写作的潜能。这种文学“创作”的意义生产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通过对数据库的个性化处理和人类自然语言能力的获得,以及多模态信息处理能力的跃升,强人工智能具备了“创作”文学作品的能力,使作品获得了一定的“原创”属性;二是通过对文学语言的模仿、文学原型的捕捉以及与读者阐释的互动,强化生成作品的情感“表现”手段,赋予文学作品一定的情感。当然,强人工智能“创作”的文学作品与人类文学作品有着本质差别:前者是后者的镜像模仿,展现了技术文明的最新成果;后者是前者的参考模板,也为前者提供了可供学习的数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