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鹏在《西部学刊》2024年第19期撰文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流媒体技术的兴起,网络游戏直播作为新兴的娱乐方式受到了广泛关注。网络游戏直播产业链涉及游戏创作者、直播平台、主播等多方的权益,网络游戏直播与游戏开发商之间的著作权纠纷逐渐增多,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最为前沿的热点。我国的《著作权法》在适用网络游戏直播的侵权案件中存在直播画面的属性难以确定、“合理使用”的审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有效解决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应当明确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作品属性,理清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的归属,并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兜底作用,为解决网络游戏直播领域的著作权纠纷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