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琦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8月27日第6版撰文提出:长期以来,在人机关系的想象中,一方面,我们将人类设定为造物主,机器人由人类而生、为人类所用、因人类遭弃;另一方面,我们将自己视为容易受伤害的一方,预先制定机器人三定律,用来保护自己。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让我们更加倚重技术的力量解决养老等相关问题。未来人机传播中的主体、关系、内容和结果可能更加复杂,对老龄社会治理而言,还需要注意如下三个问题:一是注意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应用的公平性。我国的养老存在地区与城乡不平衡的问题,要考虑在不挤占其他人群资源的情况下,让老年人都能够从容、自信、有选择地享受智慧养老。二是兼顾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应用的“效度”与“温度”。要在实现智慧化社会治理效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家文化、新型孝道文化的特点,让老年人体验到“数字包容”的乐趣,而不是“数字包围”的烦恼。三是守住安全底线,尊重人的选择。人机协同下的老龄社会治理,应以人为本,而不是技术至上,不应让机器人等智能技术成为懒政的借口和技术监视的白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