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贺炜在《西部学刊》2024年第17期撰文认为: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主张幸福是人所追求的至善,是合德性的灵魂的实现活动,沉思是最大的幸福。亚里士多德对德性进行二元划分,认为“理智德性”,特别是其中的明智和智慧是实现幸福的关键因素,就此明确幸福的双重境界:一种是通过明智引导的,灵魂实践德性的活动;另一种是源于智慧,体现为纯粹理性的沉思。这两者虽在具体表现上不同,实则具有内在的同一性。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双重境界进行深度分析,揭示个体德性修炼与公共领域道德行为实践的重要性的同时,还强调了知识探求与智力活动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帮助现代人在道德德性和智性追求之间找到平衡,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