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磊在《西部学刊》2024年第17期撰文认为:对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以非羁押为常态,以羁押为例外,对于必须羁押的未成年人,加强审前阶段的特殊权利保护尤为重要。目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逮捕标准不具体、逮捕率偏高、受教育权与分管分押权受限等问题。基于此,当前应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细化逮捕标准,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二元化立法设计,着力改变未成年人法依附于成年人法的“附属”及“小儿酌减”的立法状态;借鉴域外经验完善未成年人非羁押化处置措施。通过以上举措,促进未成年人在未决羁押中的特殊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