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在《政治与法律》2024年第6期撰文提出:“新质生产力”为生产力注入了新的要素,形成生产力发展的新结构。在“新质生产力”不断成熟基础上,催生了“新质生产关系”,继而由“新质经济基础”推动包括民主和法治等上层建筑要素向“新质上层建筑”不断发生革命性变革的重大转变。“新质民主”与“新质法治”是“新质生产力”自身符合逻辑运动的结果,在“新质生产力”催生生产关系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标志的“新质民主”以及以数字法治、涉外法治为核心要素的“新质法治”的形成并且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法学界要围绕着“新质生产力”来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及时和有效地回应“新质生产力”的出现和发展可能对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民主与法治领域带来的巨大变化。只有关注“新质民主”与“新质法治”的存在形态和合法性根据,才能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发展的规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为“新质生产力”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民主与法治保障。
(莫纪宏,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